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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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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標註冊制度簡介

美國商標註冊制度簡介


申請美國商標註冊需提交的文件


在美國申請商標註冊需提交的文件:


1、填寫好的申請書一份
2、商標圖樣一份
3、如該申請基於商標的實際在先使用,則每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需提交三份樣本,顯示該商標在該商品或服務上的實際使用情況。三份樣本可以相同,也可以是該商標的三種不同使用的示例。


美國商標申請註冊程序


提交申請日期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負責聯邦政府的商標註冊。收到註冊申請後,美國專利商標局會進行形式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美國專利商標局會簽發日期並在提交申請兩個月後發給申請人一份通知書。如果不符合要求,則將所有材料包括申請費全部退還給申請人。


審查
在提交申請四個月後,PTO的審查員將負責審查並決定該商標能否註冊。如不能,審查員會發函注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動。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後六個月內答復,否則該申請即終止。如果申請人的答復不能成立,審查員將發出最終駁回。申請人可上訴商標審查及上訴委員會。
駁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註冊的商標與之相似。與申請商品或服務相關的帶有描述性的商標,帶有地理名稱或其他原因的商標,也可能會被駁回。


異議
如果註冊申請沒有被退回或申請人答復理由成立,該商標即會被印製在商標公告上。PTO將給申請人發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後30天為異議期。


發證
如申請基於商標在先的實際使用且沒人提出異議,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於公告12個星期後頒發註冊證。


如商標註冊申請仍是基於申請人將善意使用該商標的聲明,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於12個星期後頒發通知書。申請人在6個月內可以(1)使用此商標並提交使用聲明,或者(2)申請6個月延展期。只有當特別標注時才可延長此期限。使用聲明提交並通過後,美國專利商標局將頒發註冊證書。


商標樣本


顯示商標使用的樣本。如為將善意使用,申請人必須在提交聲明使用備案或使用聲明時每類提供三份樣本。此樣本必須是該商標實際使用的例證,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如使用於商品上,可提供商品或包裝上的標籤,與商品相關的展示或使用照片。如因尺寸問題無法提供樣本,就必須提供照片及其它可以接受的複製品,商品的包裝。如使用於服務上,可提供的樣本為招牌、印刷的小冊子、廣告、業務卡片或文具。或者顯示該商標在描述及宣傳此服務專案時的照片比如店門或運輸卡車側面的商標圖樣。


外國人、外國公司在申請註冊美國商標需知


非美國居民或公司需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提出註冊申請:


1、美國與該申請人所屬國家商業貿易中的使用。
2、美國與該申請人所屬國家商業貿易中的善意使用願望。
3、在該申請人所屬國家註冊申請(自申請日起六個月)。
4、申請人擁有其所屬國家商標專用權(有註冊證)。


備注:


在美國有三種方式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意向使用”、“實際使用”或者與某一國外申請或註冊有關。如果你當前沒有使用商標幷且也沒有任何國外商標申請或注册,那麽你應該以“意向使用”方式提交申請。在這種情况下,我們應該在收到美國商標局的准許通知(大約在受理後10∼18個月)六個月內提交使用聲明。該使用聲明的費用爲第一類360美元,每增加一類180美元。

申請註冊美國商標需要時間:大約12-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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