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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董事變更程序及費用

香港公司董事變更程序及費用

除非另有說明,本文所指香港公司,特指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如一家香港公司需要辦理董事變更時,香港公司可以通過董事會決議委任新董事或接受現任董事辭去職務,並需要在變更後的15天內通知香港公司註冊處。

本所代辦香港公司董事變更服務費用為160美元(包含處理委任一名新董事及/或接受一名董事辭任的文件)。

如現任董事拒絕就辭去董事一職表示同意,公司的股東可以通過特別決議罷免去其董事職務。如需要辦理罷免香港公司的董事,本所將另外提供相關資料和報價。

辦理董事變更,客戶需要提供公司成立證書的副本、最新的周年申報表副本、公司章程的副本及新董事的個人身份及住址證明文件。

通常情況下,香港公司董事變更程序可在2-3個工作天內完成。

董事辭任或新董事委任手續辦理完畢後,公司應通知銀行更新其記錄。如新董事是授權簽署人,則需要同時到銀行辦理變更簽署人的手續。

一、  董事變更服務費用

本所代辦香港公司董事變更服務費用為160美元。本所前述費用包含處理委任一名新董事及/或接受一名董事辭任之手續。詳情如下:
  1. 回答客戶關於香港公司董事辭職及委任新董事的各項問題;
  2. 審閱公司章程;
  3. 編制董事會議記錄/書面決議、辭任董事同意書及香港公司註冊處的指定表格;
  4. 遞交指定表格到香港公司註冊處。

備註:
  1. 董事變更包括董事辭職、委任新董事或董事辭職及委任新董事事項同時發生。
  2. 上述費用不含文件快遞費用。

二、  付款時間及辦法

啓源會於收到客戶的委託確認後來,開具所委託業務的費用賬單幷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客戶,以便客戶安排付款。麻煩客戶於辦理匯款時在匯款信息欄填寫本所的賬單編號或者檔案編號,幷且在匯款後電郵一份匯款憑證予我們,使我們可以更為容易的追蹤客戶的款項。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全額收取服務費。幷且,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本所接受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的手續費。

三、  董事變更需提交文件及資料

辦理董事變更時,客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公司成立證書;
  2. 公司章程細則;
  3. 最新的周年申報表;
  4. 任何在最新的周年申報表之後作出變更的文件;及
  5. 受委任為新董事之人士的香港身份證(香港居民)或護照(非香港居民)及最近3個月內的住址證明文件。

如啓源為你的公司擔任公司秘書,則無需提供以上第1至4項的文件。

上述身份證明文件及地址證明文件需經本所職員、會計師、律師、公證處或銀行經理認證。客戶可帶同股東和董事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到我們的任何辦公室,由我們的工作人員進行認證,客戶亦可以在安排其居住地的會計師,律師或公證處認證文件。

四、  董事變更辦理程序及時間

我們在收到客戶簽署妥當的變更文件後的2-3個工作天內完成董事變更手續。

步驟


描述


時間 ()


1


客戶確認委託啓源辦理香港公司董事辭職和/或新董事委任手續,並向啓源提供第三節所列辦理董事變更所需材料


1


2


啓源發出辦理董事變更之服務費賬單予客戶,客戶支付本所之費用


客戶計劃


3


啓源與客戶安排認證擬出任董事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客戶也可以自行安排由董事居住地的公證律師或認可機構進行公證)。


客戶計劃


4


啓源編制董事變更文件,包括董事會議記錄(或書面決議案)等,後把文件電郵給客戶簽署


1


5


啓源與客戶安排簽署董事變更文件。簽署妥當後,客戶安排快遞文件到啓源香港辦事處。


客戶計劃


6


啓源安排把董事變更相關文書提交予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


1


7


啓源編更新董事/重要控制人名冊(如適用)。


1


8


啓源把變更董事的相關文件發送予客戶存檔


1



共:


2日起



五、  客戶可以得到的文件

董事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啓源會提供以下文件予客戶備存:
  1. 董事會議記錄/書面決議
  2. 辭任董事同意書(如有)
  3. 香港公司註冊處的指定表格
  4. 已更新董事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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