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申请设立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外商独资)
一、外经委部分:
1、投资者申请报告(原件二份) 2、外商投资申请表(外经委领取)(原件二份) 3、公司章程(投资者签字、盖章、时间)(原件二份) 4、董事会成员名单(签字备案)(原件二份) 5、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二份) 6、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境外人员为护照)(复印件二份) 7、投资者在境外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 8、境外公司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二份 ) 9、投资者在境外公司的资信证明(或个人存款证明)(复印件二份) 10、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土地使用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 11、环境保护初审意见单(生产加工性质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2、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特种行业项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工商部分: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工商局领取)(原件二份)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工商局领取)(原件二份) 3、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原件二份—) 3、公司章程(投资者签字、盖章、时间)(原件二份) 4、董事会成员名单(签字备案)(原件二份) 5、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境外人员为护照)(复印件二份) 7、投资者在境外公司的营业执照(境外公司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二份) 8、投资者在境外公司的资信证明(或个人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土地使用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外经委出具的公司登记表(原件二份) 12、公司法人代表照片(1寸或2寸)(两张) 13、企业登记现场勘察登记表(工商局领取)(原件一份) 14、环境保护初审意见单(生产加工性质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5、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特种行业项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备注: A:若以公司投资,则需盖投资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B:若以个人投资,则需个人(投资者)签字; C:所有材料的签字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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