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生产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
1.申请的前提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已经按照原章程规定如期全部到位; 2)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2.分销具体事项说明
企业在申请增加分销经营范围时,必须明确分销具体形式,是批发、零售还是佣金代理。
3.有关分销的具体含义
1)批发 对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的货物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2)零售 在固定地点或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对于供个人或团体消费使用的货物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3)佣金代理 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经纪人或拍卖人或其他批发商通过收取费用在合同基础上对他人货物进行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4)特许经营 为获取报酬或特许经营费通过签订合同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
4.办理时间
1)当地审批部门 2个月 2)办理营业执照 7个工作日 3)后续手续 20个工作日
5.设立费用
1)行政收费 2)代理费用(依据企业申请内容和难度面议)
6.客户准备的主要资料
1)生产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4)生产企业审计报告原件 5)公司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 6)商品经营目录 7)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申请表 8)其他文件资料
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客户准备的资料有很多细节性的差异。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我司与客户签订的代理协议所附清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