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务居民或非税务居民
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适用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任何一个课税年度(税务年度或评税年度),您会被认定为税务居民,如果您满足一下条件:
· 新加坡公民;或
· 新加坡永久居民(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SPR)),如果您在新加坡建立永久居所;或
· 在对上一个评税年度里,在新加坡居住满183天的外国人(公司董事除外)
如果您不符合以上任何一条,那么就新加坡税务而言,您就是属于非税务居民。
税务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
从2007年度起:
应课税收入
(新加坡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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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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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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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首$20,000
其后$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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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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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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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30,000元 其后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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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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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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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40,000元 其后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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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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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3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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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80,000元 其后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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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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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00 1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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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160,000元 其后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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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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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500 27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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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320,000元 多于 3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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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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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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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及2009年度,每个新加坡人都可以得到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的退税,但以新加坡币2000元为限。
非税务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受雇所得 您需要就您的受雇所得以15%的税率 或者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最高者为准。
董事袍金(董事费),顾问服务费及其它收入 您需就您所收到的董事袍金(董事费)、顾问服务费及其它收入以20%的税率向新加坡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还可以浏览: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