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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关于深圳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2010年11月7日深圳市政府审议并原则性通过了《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而具体实施细则也预期将于2010年12月20日或其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 深圳市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正式运行公积金制度。


暂行办法规定, 所有企业都必须于指定银行,即深圳市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及建设银行,为企业自身及其员工开设银行账户,以便缴付住房公积金的供款;然后再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企业已于上述银行开有账户,则可以直接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开户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受理企业缴存登记业务。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网站:http://www.szzfgjj.com/
官方服务热线电话:+86 755 86 366 999

更详细的规定和办理程序,请随时留意我们的通知。启源可以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全套服务,如您需要我们的任何服务和协助,或您对以上数据有任何疑问,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


1.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


2. 公积金管理条例 [2002国务院令350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


4.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上限额标准的通知 [深地税发〔201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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