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关入境须知
对于您带入新加坡的资金数额没有限制。但是,海关/移民局可能询问您带入资金的用途。为了确保顺利报关,建议您向新加坡移民局和海关值班的人员报关。
需要海关服务或为其货物支付关税和/或商品服务税(GST)的游客可直接在检查站的“关税处§办理。
一、应税商品
通常,新加坡有 4 类应税商品。
- 酒精饮料,包括烈酒、葡萄酒、啤酒、淡色啤酒和烈性啤酒;
- 烟草,包括香烟和雪茄;
- 汽油;
- 汽车和摩托车/小型摩托车。
二、有用联系信息
动物、肉类和海产品监管分局 食品兽医管理署 农产食品和兽医局 5 Maxwell Road #02-00 Tower Block MND Complex Singapore 069110 电话:+65 6227 0670 传真:+65 6227 6305 网址:www.av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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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祉与管理中心 动植物健康检疫处 农产食品和兽医局 75 Pasir Panjang Road Singapore 118507 电话:+65 1800 476 1600 / +65 6471 9987 传真:+65 6472 6157 电子邮件:ava_cawc@ava.gov.sg 网址:www.av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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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movers(S)有限公司 No. 4 Pasir Ris Farmway II Singapore 519318 电话:+65 6581 3688 传真:+65 6581 3735 电子邮件:lee@petmovers.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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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食品和兽医局 5 Maxwell Road #03-00 Tower Block MND Complex Singapore 069110 电话:+65 6227 0670 传真:+65 6220 6068 网址:www.av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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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及出版署 45 Maxwell Road #07-11/12 URA Centre East Wing Singapore 069118 电话:+65 6227 0670 传真:+65 6221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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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关 新加坡海关总署署长 #10-01, 55 Newton Road Revenue House Singapore 307987 电话:+65 63552000 传真:+65 6250 8663 电子邮件:customs_feedback@customs.gov.sg 网址:http://www.customs.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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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海关 1 号客运大楼关税处 电话:+65 6545 8784 2 号客运大楼关税处 电话:+65 6545 7159 电子邮件:customs_airports@customs.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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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 8 Temasek Boulevard, #14-00 Suntec Tower Three Singapore 038988 电话:+65 6211 0888 传真:+65 6538 0402 电子邮件:info@ida.gov.sg 网址:www.id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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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局 武器炸药分局 Block J, 3 Ladyhill Road Singapore 258672 电话:+65 6838 1764/5 传真:+65 6734 0531 网址:www.spinet.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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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科学局 11 Outram Road Singapore 169078 电话:+65 1800 - 22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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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与质量监督处 药品管理中心 卫生科学局 No. 2 Jalan Bukit Merah, Singapore 169547 传真:+65 63255594,电话:+65 63255650 电子邮件:hsa_info@hsa.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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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宠物
新加坡有关于宠物进口相关法律。除了濒危物种之外,还禁止进口某些种类的狗。允许您携带的宠物种类取决于旅行座位类型。在将宠物带入新加坡之前,建议您考虑到宠物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旅行强度和气候变化情况。特别是当宠物需要进行隔离检疫时。
四、药品
“药品管理中心§(Centre for Drug Administration)和“卫生科学局§(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 HSA)制定了游客将供个人使用的药品带入新加坡的指导原则。如果您需要带入的药品不含有任何管制成分,无需事先申请管理部门批准,您便可带入最多 3 个月用量的药品。
因为对管制成份清单不时进行修订,因此建议您在每次出行之前核查清单,这样在抵达新加坡时不会遇到任何麻烦。
五、车辆
如果您带入车辆,则需要支付关税(汽车为海关估值的 31%,摩托车为 12%)。此外,您还需要支付与进口汽车有关的汽车成本、保险和运输成本价格总值 4% 的“商品服务税§以及应付关税。
在任何车辆上路使用之前,需要在新加坡路运局(LTA)车辆与运输执照(VTL)处进行登记。车辆必须符合 LTA 的登记、安全及排放标准方可在新加坡登记使用。
六、违禁品和管制商品
试图将任何下列物品带入新加坡属于违法行为:
- 口香糖(除非牙医治疗用或尼古丁口香糖)
- 咀嚼烟草和烟草仿制品
- 管制药品和精神药物
- 野生濒危物种及其副产品
- 鞭炮
- 淫秽文章、出版物、录像带/光盘和软件
- 受版权保护的出版物、录像带、视频光盘、光盘、唱片或磁带的复制品
- 煽动性、叛国性材料
诸如动物、电信设备和药品等类的特定商品为管制商品,仅可在获得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或授权后方可带入新加坡。
七、商品服务税(GST )退税
如果您迁居新加坡,则可对您使用的家庭用品和随身物品(不包括酒精饮料、烟草产品和汽车)进行 GST 退税,但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 您(申请者)使海关确信,您迁居新加坡
- 您(申请者)使海关确信,您是进口用品和物品的所有人
- 您(申请者)使海关确信,这些用品及物品是您的个人财产,并且使用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 您(申请者)使海关确信,这些用品及物品通过空运/海运进口。GST 退税不适用于通过陆运进口的货物
- 这些用品及物品在您先期抵达新加坡后 6 个月之内进口。
- 您承诺在进口这些用品及物品进口日后 3 月内不会弃置这些用品及物品
- 不允许多次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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