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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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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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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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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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委托启源办理以法院命令方式恢复公司,启源开具服务费用账单予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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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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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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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以电邮方式向启源提供办理恢复公司注册所需材料(第五节所列)。同时,客户安排支付启源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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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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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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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进行公司查册,计算及与客户确认需要缴纳的逾期费用及罚款(周年申报表及商业登记费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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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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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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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发出逾期登记费及罚款(第3点所列)之账单予客户安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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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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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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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编制以法院命令方式恢复公司注册的各项相关文件,然后发送给客户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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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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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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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与客户商议安排公司董事到香港律师楼签署部分申请文件。如果董事不能亲自到香港,则需要签署授权书(需公证)授权本所代为签署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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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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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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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署文件,后来安排快递文件到启源香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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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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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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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合作之律师事务所提交申请书、宣誓书及命令草稿提交予香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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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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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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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发出信件给公司注册处,确认公司注册处处长是否反对公司恢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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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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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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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处发出信件给申请人或授权代理人,要求申请人提交自公司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时所有按《公司条例》之要求需要提交但未提交之周年申报表以及缴纳相关之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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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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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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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提交周年申报表及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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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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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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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报文件及相关之登记费及罚款后,并确认没有任何其他未提交之申报表及应收费用后,公司注册处处长就会向法院发出不反对恢复注册之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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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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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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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满意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法院就会向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确认恢复注册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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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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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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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注册命令发出后,该命令需刊登于香港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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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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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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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安排更新商业登记证及缴付商业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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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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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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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转发恢复注册确认函予客户。手续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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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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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约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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