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务
纳税年度即估税年度的法定年份: 1、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是对上一年的所得征税 3、例如2008纳税年度的所得税是对2007年的所得征税;
新加坡政府非常亲商,公司所得税率有望持续下降,加上政府持续与多国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新加坡公司的税务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基本原则是保持低税率;只征收经营利得税而不征收资本利得税;
个人应纳税所得率: 1、首20,000完全免税 2、过后以3.5%税率开始累进,上限20%;
新成立公司的免税额
1、由2008估税年度起,新成立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新加坡股息除外)的首$300,000 免税如下:首$100,000完全免税,次$200,000的50%免税
2、以一家可征税收入约$300,000的新公司为例,其实际缴税率为6%
领土原则征税,只征收在新加坡所赚得的收入
居民与非居民在海外赚得却在新加坡收取的一切收入所得都不需纳税
商品和服务消费税:
1、所供应的货品和服务以及所有进口的货品都得缴付7%的消费税
2、进口货品的应纳税价值是以货品到岸价格和所有应缴付关税来计算的
3、年流量超过或预期将超过$1,000,000的商号必须登记为消费税纳税人。
以下都能登记为纳税人:
1、个体户 2、合伙企业 3、公司 4、俱乐部,协会,管理公司或团体 5、非盈利组织 6、政府机关与组织 7、法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