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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返还

1. Q:北京每年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什么时间开始?
    A:北京每个区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时间需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公告,通常在每年的3-4月份申请办理。
 
2. Q:北京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比例是多少?
    A: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因此,北京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比例是返还期间内全体员工缴纳的个税总和2%。
 
3. Q:北京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自动返还到公司银行账户吗?
    A:不是,需要向北京市地税主管机关提出返还申请,待申请被核准后,方可返还到公司银行账户。
 
4. Q: 北京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否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神,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以下简称“三代”)纳税人取得的返还手续费收入,应并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三代”而产生的有关支出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税收规定税前扣除。
 
5. Q:北京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有效申请期间是几年?以前年度没有申请返还,是否可并与当前年度一起申请返还?
    A: 根据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相关规定,因税务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因此,建议北京的企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领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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