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不满五年的个人,如何纳税?
A:经北京市主管税务局核准,除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应纳税外,其源自中国境外但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个人支付的所得亦应纳税。
2、 Q:关于临时居留者免税的例外情况:常驻于或被视为常驻于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不能享受90天(或183天)免税的规定有哪些?
A: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为以下外籍人员不属于临时居留者不免税: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里拥有正式职务的外籍人员;
(2)是中国境内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或注册代表的外籍人员;
(3)为某些被视为中国境内常设机构或营业场所的项目而工作的外籍人员。
3、 Q: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不满五年的个人,如何纳税?
A:就其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在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4、 Q: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如何纳税?
A:从第6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即世界范围内的全部应税所得申报纳税。
5、 Q: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应如何纳税?
A:从第6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