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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总纳税企业的问题

1.  Q:就北京辖区而言,什么是汇总纳税企业?
     A:税务上所称的汇总纳税企业是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及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北京的汇总纳税企业。
 
2. Q:北京辖区内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由谁备案?
    A:由北京市地税机关负责征管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二级及以下的分支机构均需备案。
 
3. Q:在北京,什么类型的汇总纳税企业需要备案,备案时间如何规定?
    A: 自2014年11月1日起新设立的汇总纳税、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纳税企业备案。其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总机构或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备案。
 
4.  Q:北京企业在外省市设立的不具有主体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辅助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备案么?
     A:需要备案且要提供书面说明.
 
5.   Q:2014年11月1日前在北京成立的汇总纳税企业需要备案么?
      A:需要备案,并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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