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依照北京当地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不给结清工资违法吗?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 Q:在北京,如果公司员工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
A: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 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