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由北京市工商局负责改制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
A:1.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母公司;
2.改制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以及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50%以上的公司;
3.已在市局登记的企业改制;
4.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界定为集体共同共有,成立集体资产协会,且改制为有限公司;
5.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登记注册代理、旧机动车经纪、期货经纪、投资基金(不含基金管理公司)、征信、母婴护理、媒矿经营企业改制为公司;
6.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授权登记的改制企业;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改制企业;
8.市局决定应当由其登记的企业。
2、 Q:由各区县工商局负责改制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
A:1.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负责改制登记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2.已在分局登记的企业改制;
3.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授权改制登记的企业。
3、 Q:办理企业改制都有哪些程序?
A:第一步:前期准备阶段:制定改制方案,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确认改制文件的决议;
第二步:申请登记手续: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手续;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