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什么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A: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 Q:我的注册商标限定保护的商品为30类中的面包、糕点类,但我发现有一款类似商标用在了建筑材料方面,这属于侵权行为吗?
A:根据中国商标法中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因此类似商标用于不同种商品且非类似商品上,一般不涉及侵权问题。
3、 Q:我的商标想用在33类商品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但我发现有类似的注册商标已用于32类的啤酒上,那我会构成侵权行为吗?
A:32类的啤酒和33类的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从消费对象,用途等方面可以判定为类似商品,因此您的行为会构成侵权。
4、 Q:怎么来判定商品是否为类似商品?
A:《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判定商品是否为类似商品的主要途径之一。此外,类似商品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商品、
5、 Q:我几经取得商标注册人关于商标的使用许可,那我能否对商标图样稍作改动在使用?
A:中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商标的商品有投入市场的,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几即使您已经获得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许可,您仍然无权对商标做出任何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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