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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曼公司的问题
1、Q:开曼公司是否需要在开曼群岛召开周年会议?
A:根据开曼公司注册条例规定,公司不一定要举行股东大会。公司根据章程细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局会议,于开曼群岛召开董事局周年会议的规定已被取消,也就是说,董事局不再需要在开曼群岛召开周年会议。
详情请查看该网站关于此部分内容的链接:
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810/375.html
2、Q:开曼群岛公司迟交周年申报的处罚是什么?
A:根据开曼公司注册条例规定,
提交/缴费日期 处罚
在3月31日或之前 无
在4月1日或之后但在6月30日或之前 33.33%年费
在7月1日或之后但在9月30日或之前 66.67%年费
在10月1日或之后但在12月31日或之前 100%年费
请查看该网站关于此部分内容的链接:
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810/375.html
3、Q:开曼公司如何注销?
A:根据开曼公司注册条例规定,开曼公司逾期提交申报表或没有缴纳申报费的时间超过一年,公司将被自动除名,不需要走注销手续。
详情请查看该网站关于此部分内容的链接:
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810/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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