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可有哪些?
A: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限于:
1. 创业投资业务;
2. 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2、 Q: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从事房地产业务吗?
A: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购买自用房地产除外。
3、 Q: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吗?
A: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
4、Q: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有限制吗?
A: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
5、Q:创业投资企业存续期限有规定吗?
A: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
6、Q: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退出可以那些形式实现? A: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