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关于我们服务范围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联系我们启源论坛

    快速通道

商标注册服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服务范围 >> 商标注册服务
 
中国商标申请之商标的近似判断

中国商标的近似性判断是以同类产品/服务或类似产品/服务为比较范围。只有运用在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下的商标在外观、读音、含义等相同或相近才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不予注册。但是由于驰名商标可以跨类别保护,如果拟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侵犯驰名商标的权利时,即使不属于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也一样无法获准注册。
 
那么具体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近似?首先是文字商标(汉字商标或外文商标)的近似判断。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由相同汉字或外文组成的商标,如果仅仅商标的字体、形状、文字的顺序、排列等等不同,该商标仍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此外,文字商标在仅仅增减修饰性文字,而整个文字商标的实际含义仍相同,则为近似商标。有些文字商标即使文字的拼写完全不同,但所表达的含义相同,仍为近似商标。如外文商标中的两个单词商标不同,但其含义相同,仍不会获准注册。
 
其次是图形商标和颜色商标的近似判断。图形商标的分为平面图形和三维立体图形商标。图形商标的近似判断同样,主要是看图形的外观与在先权利商标相似或相同。而对于图形商标而言,若两个商标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同,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颜色商标主要是从使用的颜色和颜色的组合两方面判断。如果两个颜色商标使用的颜色,和颜色的排版分布相同或相近,则毫无疑问,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如果颜色商标使用的颜色不同或颜色的排列组合的方式不同,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而组合商标只要商标的其中一部分与在先权利商标近似或相同,都会容易被认定为近似商标,不予注册。但是,如果组合商标中与在先权利商标近似的部分并非显著性部分,且该组合商标的整体的外观、含义等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明显的不同,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一般的,如果商标的组成成分越复杂,组成部分越多,审查员需要进行近似检索的内容就越多,即该商标的近似审查数据库就无形中扩大了,其被认定为近似的可能性也会被提高。因此,在设计商标时,最好尽量让商标更简明清楚但却不失显著性。
 
商标的主要作用是使消费者能在同类产品中区分出自己的产品。因此,商标的审查仍是以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为主要基准。而商标的近似审查是由商标审查员办理并判断,其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审查员的主管判断影响,因而难免会造成一些“冤假错案”。


暂无数据!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