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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伙企业的问题

1.        Q: 请问什么是合伙企业?
A: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        Q: 请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设么条件?
A: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3.        Q: 请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A: 在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的事项为: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4.        Q: 请问合伙企业的财产如何组成?
A: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财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各个合伙人的出资,另一部分是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5.        Q: 请问合伙企业的财产如何管理使用?
A: 合伙企业财产是各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财产的运作方式由合伙人共同约定,财产责任依法承担,合伙企业解散对其财产依法进行清算和分配。对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使用,具体的规则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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