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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京就业指南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除了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投资以外,还吸引了世界各地大批的外国人选择到中国就业,不论外国人来中国从事什么行业,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均应办理相关就业许可审批。
现针对在中国北京就业的外国人如何申请办理就业许可审批进行简要介绍。(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外国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含台湾、香港和澳门)的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
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在18-60周岁;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外籍教师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语言教师除外);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来京承担急需紧缺工种关键技术工艺研发任务的高级技能人才应具有国外技术资格认证;
3、有确定的用人单位,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从事的工作不得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
5、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限制。自2014年10月31日起,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在学前幼教机构、中小学、国际学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持有所在国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教学的,如未持有所在国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当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
 
申请程序
1、申请就业许可
2、申请外商来京邀请函
3、外国人持职业(Z)签证入境
4、入境后申请就业证
5、申请居留许可
 
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及取得学历证书后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2、公司章程(聘用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提供)
3、中文简历
4、无犯罪证明
5、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6张
6、体检证明
7、有效护照
8、临时住宿登记表
9、劳动合同
10、营业执照副本
11、加盖总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批准证书复印件(在京分支机构提供)
12、批准证书(外资公司提供)
13、社会保险登记证(内资公司提供)
14、工商登记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
15、代表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
16、年度报告通知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
17、单位公章
18、材料为外文的,提供北京市专业翻译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翻译件
 
注意事项
1、如单位聘用的外籍人员从事具有外国特色的职业(工种),如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应提交其本国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证书,该证书须经过取得证书国家的公证机关开具的公证原件,以及专业翻译公司盖章后的翻译件原件;
2、用人单位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逾期作废;
4、外籍员工持(Z)签证入境后,需在15日内持《就业许可证》和相关材料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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