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比例是多少?
A: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Q:企业因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而支付费用,该劳务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劳务费用?
A:企业因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而支付费用,该劳务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劳务费用有:
1. 与企业承担功能风险或者经营无关的劳务活动;
2. 关联方为保障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方的投资利益,对企业实施的控制、管理和监督等劳务活动;
3. 关联方提供的,企业已经向第三方购买或者已经自行实施的劳务活动;
4. 企业虽由于附属于某个集团而获得额外收益,但并未接受集团内关联方实施的针对该企业的具体劳务活动;
5. 已经在其他关联交易中获得补偿的劳务活动;
6. 其他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劳务活动。
3、Q:企业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关联方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否扣除?
A:不得扣除。
4、Q:通常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准予扣除比例是工资薪金总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比例是多少?
A:全额扣除。
5、Q: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A:取决于持股期限,持股期限在1个月内(含),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暂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税时统一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