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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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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独资企业及登记制度的问题

1、Q: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A: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
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Q: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A: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Q: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行进行清税申报?
     A: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并持税务部门出具的
《清税证明》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4、Q: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是否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
     A: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登记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申请人可
以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www.sgs.gov.cn)下载新版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也可
以到企业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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