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有限合伙有哪些特点? A: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 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2、Q: 有限合伙企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应如何办理? A: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 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 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
3、Q: 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否可以作为有限合 伙的合伙人? A: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 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Q: 我司要自贸区外高桥片区迁址到张江片区,工商是否需要跨区迁出? A: 外高桥与张江同属于自贸区,无需办理跨区迁址,只需要到张江工商办理即可。
5、Q:相对与普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何优势? A: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 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 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 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6、Q: 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 A: 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 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
7、Q: 由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有一方退出,该有限合伙企业 应当如何办理? A: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 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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