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标准20元/人/年,旨在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罹患大病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社会问题。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自愿参保原则,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及申请退保的办理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请将我们的通知及操作指南转发给贵司员工参考及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如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提供协助!
附件: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操作指南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操作指南
第一步:查询您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医保一档参保人
符合条件的医保一档参保人由深圳市社保局协助统一划扣缴费参保缴费,相关条件是指:
1. 2015年6月30日的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3130.8元的一档参保人,或者;
2. 2015年10月27日的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3632.4元的一档参保人,并且;
3. 2015年10月正常缴费的参保人。
请按照以下方式查询您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医保一档参保人:
您可以通过手机点开以下链接:
进入上述平安好福利操作界面后(无需下载安装APP),
1. 勾选“我已经阅读并同意参须知§,点击下一步;
2.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号码等资料,点击下一步;
3. 勾选“参保人同投保人§, 点击下一步;
4. 如果出现“您属于个人账户足额或政府统一投保的参保人,请勿重复投保§,那么确认您属于符合条件的医保一档参保人,如果您自愿参保,则无须再做其他任何操作,参保费20元将会由政府统一扣划。
第二步:如果未出现前述提示,则您属于不符合条件的医保一档参保人,如果自愿参保,请根据相关指示进行保费自行缴交程程序。
第三步:如果您属于符合条件的医保一档参保人,但不愿意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请在2015年11月30日前登录“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取消参保手续。
点击“重疾参保办理§进入办理退保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