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需要具备的条件? A1: 1、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国家授与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 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Q2: BVI公司在内地进行国际和国际交易,如何获得资信证明? A2:1如果公司只是与内地交易,那么其境外银行账户需要有资金流转并达到要求,银行方能出具证明;2.如果该公司已在内地批准登记为外资企业,其资信证明可以由内地银行出具。
Q3: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A3: 1. 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2. 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3. 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4. 经营范围。
Q4: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责任是否为无限责任? A4: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 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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