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申请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分割申请是指对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商标局会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的申请分配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
商标申请分割的必要性?
商标分割申请并不是必要的。如果申请人不提出商标分割申请但需要办理商标驳回复审,在所有的驳回复审环节结束后,商标局才会对已经初步审核通过的部分商品/服务进行公告。因此有些申请人选择商标申请分割,其原因是:办理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比较长,一般需要1年左右甚至更长时间,同时驳回复审也会有失败的可能。为了加快已经通过初步审核部分的商品的申请程序,尽快获得商标证书,申请人会选择商标申请分割。
但是,若申请人不办理驳回复审,一般来说就从商标局认定申请人不进行驳回复审和受理商标申请分割的时间来看,申请人申请分割并没有在加快注册进程上提供较大的帮助。这是一部分申请人不申请商标分割的原因。
商标申请分割的时间? 商标申请分割与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是一样的,需要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的文件15天内提出申请,否则过期则视为申请人不办理分割申请或驳回复审。因此,由于时间有限,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驳回材料后,尽快做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