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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

1、  Q:借调、外派的职工,由哪方单位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A:借调、外派的职工,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2、  Q:个人储蓄提取失败是指什么?
A:个人储蓄提取失败是指已办理了通过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未能将款项划入个人储蓄账户的情况。
 
3、  Q:个人储蓄提取失败后如何处理?
A:1. 因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提取失败的,由经办人员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可进行修改。
   2. 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提取失败的,由个人或单位经办人写明原因,经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按变更个人信息或个人储蓄账户错误修改办理。
管理部修改正确信息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二次划款。
 
4、  Q:单位多缴或错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A:对于因单位原因造成住房公积金多缴或错缴,单位需以提取方式进行更正的情况,单位须事先向职工说明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经职工个人同意,向管理部提供说明材料,管理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管理部人员方可按照提取的程序办理。
 
5、  Q:提取款项未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时,单位或个人如何查询?
A:提取款项未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持本人证明可通过管理部进行查询。
 
6、  Q:夫妻双方均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先由哪一方办理提取手续?
A: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买房人或者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
 
7、  Q:职工个人可以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吗?
A: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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