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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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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解聘员工的问题

Q1: 聘雇合约书除了经双方签章,还需载明哪些资料?
A1: 应载明受聘雇外国人姓名、国籍、工作职称、工作内容、薪资报酬及聘雇时间。


Q2: 因聘雇关系终止(或终止履约)申请办理解聘外国人应备文件?
A2:
1.申请书
2.原聘雇许可函复印件
3.劳雇双方同意解约证明文件(或终止履约证明文件)
4.居留证复印件。


Q3: 外国专业人员换新护照时,如何变更工作许可之记载?
A3: 由申请之雇主备文并附外国人新、旧护照复印件及原聘雇许可函,向本部申请变更登记核备。


Q4: 雇主聘雇之外国专业人员,于聘雇期间有连续旷职三日且失去联系或聘雇关系终止之情事,应如何处理?
A4: 雇主应于三日内以书面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入出国管理机关及警察机关及副知本部,并向劳动力发展署办理解聘事宜。


Q5: 有关解聘(终止聘雇关系)或离境应于何时办理?
A5: 外国人同意解聘或离境,应于3日内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入出国管理机关及警察机关,并知会劳动力发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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