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外资在台设立有限公司至少需要有几个人员? A: 一位董事及一位投资代理人
Q: 外资在台设立有限公司董事可以是外国人吗? A: 可以,并没有限制国籍,不一定要在台湾有居所或住所
Q: 外资在台设立有限公司投资代理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A: 不可以,代理人需为在台湾有居所之自然人,但在中华民国政府及学校服务之公教人员及公营事业机构任职之人员暨现役军人均不得为投资之代理人。
Q: 外资在台设立有限公司之股本汇入之汇款性质? A:应为310侨外股本投资,且需由投资人汇入台湾有限公司账户
Q: 外资在台设立有限公司从事的营业项目有限制吗? A:可从事除了侨外投资负面表列之禁止及限制侨外人投资业别项目
Q: 外国在台分公司设立时至少需要有几个人员? A: 一位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及一位分公司经理人
Q: 外国在台分公司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A: 可以,并没有限制国籍,不一定要在台湾有居所或住所
Q: 外国在台分公司经理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A: 可以,并没有限制国籍,但必需在台湾有居所或住所。
Q:外商在台分公司之营运资金汇入之汇款性质? A:应为310侨外股本投资,且需由总公司汇入台湾分公司账户
Q:外商在台分公司有营业资金金额的限制吗? A:营运资金并无限制,但特许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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