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图书出租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A:根据财税(2013)106号规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已经被纳入营改增的范围,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性租赁指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因此,图书出租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2、Q:开出的专用发票丢失,销方怎么处理,购方如何认证?
A: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借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水税务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记账联复印件及证明单留存备查。
3、Q: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有哪些?
A: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4、Q:“营改增”后,邮政业应税服务范围有哪些?
A: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营改增适用税率11%。
5、Q:“营改增”后,邮政业应税服务中特殊服务包括哪些?
A: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革命烈士遗物等寄递的业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