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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司设立登记指南
如非另有说明,本指南所述“台湾公司”,系指根据台湾《公司法》及《商业登记法》设立登记的有限公司。 本指南专为本事务所之客户而编制。旨在给予拟在台湾设立登记公司之人士,对《公司法》就设立登记公司之要求有基本认识。本指南所提供的,仅属一般性参考数据,如有疑问或希望获得更详尽的数据,可直接征询本会计师事务所。 如客户希望了解台湾公司设立登记后的各项维护责任,可以参阅本事务所编制的“台湾公司维护指南”。 本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广泛及私人性有关公司设立、审计、税务、会计等服务,并提出改善财务管理之意见。 本会计师事务所诚意为阁下提供最新资料及优良服务。
启源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执业会计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登记、商业登记免审核建物及土地用途,只要营业地点有门牌并取得屋主同意,检附房屋租赁合约、当年度房屋税完税证明,即可办理登记。但该建物营业地址仍应符合都市计划、建物管理、消防等相关法律规范,若营业地址有营业项目与建物或土地用途不符的情形,主管机关仍得以违反建物或土地用途予以惩处。
每家位于台湾登记的公司,必须要租赁营业场所,短期而言,启源可以为客户安排该营业地址,以作公司登记之用,但长期而言您仍然需要在台湾租一个营业场所。
一般情况下,启源为客户所提供登记的住址为: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四段142号3楼之3。
启源提供之注册地址服务仅仅是为了令客户登记公司地址之要求。于提供注册地址服务期间,启源会代客户接收及转寄台湾政府及银行信件。
关于启源所提供注册地址的具体服务及费用,欢迎您随时与启源之专业顾问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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