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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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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海公司的税务问题

1、问:上海自贸区在社会服务领域有哪些开放措施?
     答: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教育----8291 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医疗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卫生和社会工作----8311 综合医院, 8315 专科医院, 8330 门诊部)
开放措施: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2、问:上海企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的规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上述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3、问:什么是补偿贸易?
     答:补偿贸易是指一方提供技术、设备,对方不付现汇,待工程建成投产后,以其产品或双方事先商定的其他商品偿还进口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补偿贸易按照出口企业性质可分为工业企业直接承担的补偿贸易和外贸企业承担的补偿贸易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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