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关于我们服务范围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联系我们启源论坛

    快速通道

离岸公司服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服务范围 >> 离岸公司服务
 
离岸公司注册的问题

1、Q:巴拿马公司对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吗?
     A:根据巴拿马公司注册条例规定,巴拿马公司必须有一个位于巴拿马的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详情请查看该网站关于此部分内容的链接: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97/741.html
 
2、Q:巴拿马公司对对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A:根据巴拿马公司注册条例规定,巴拿马公司对注册资本没有特别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标准注册资本为10000美元,分为100股,每股100美元。请查看该网站关于此部分内容的链接: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97/741.html
 
3、Q:香港公司的账簿应记录哪些事项?
     A:1.公司所有收支,及收支事项;2.公司所买所卖一切货物;3.公司的资产及负债。
 
4、Q:新加坡公司对新成立的公司有什么税收优惠吗?
      A:由2008估税年度起,新成立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新加坡股息除外)的首$300,000免税如下:
1.       首$100,000完全免税,次$200,000的50%免税;
2.       2.以一家可征税收入约$300,000的新公司为例,其实际纳税率6%。
 
5、Q:巴拿马公司需要委任秘书吗?
     A:根据巴拿马公司注册条例,巴拿马公司需要委任一个主席、一个司库和一个秘书。
详情请查看该网站关于此部分内容的链接:http://www.bycpa.com/GB2312/html/news/20097/741.html


暂无数据!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