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外国投资者是否可以设立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外商独资公司?
A: 根据最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建筑设计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国投资者可以设立外商独资建筑工程设计企业,也可以设立中外合资经营或中外合作经营建筑工程设计企业。
2. Q: 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超过一个种类,那么公司名称中的行业应该如何表述?
A: 按照规定,如果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则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3. Q: 请问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A: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Q: 请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在公司设立完成后再申请?
A: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属于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申请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时应持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Q: 请问外资公司是否可以使用外文名称?需要核准登记吗?
A: 公司如需将公司名称译成外文使用,由公司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