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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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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经营的问题

1.   Q: 请问在自贸区设立外资企业是否还需要申请设立批文和批准证书?
       A: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实行备案管理。外国投资者在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可在线填报和提交《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收到备案完成通知后,再向备案机构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
 
2.   Q: 请问名义股东的债权人是否可以对代持股权申请强制执行?
      A: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登记的股东具有对外公示效力,隐名股东不能以其与显名股东之间的约定为由对抗外部债权人对显名股东主张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显名股东因其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其债权人依据工商登记记载的股权归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股权强制执行。
 
3.   Q: 请问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实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A: 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实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纪;
(3)造成重大损害;
(4)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6)被追究刑事责任。
 
4.   Q: 请问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已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5.   Q: 请问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A: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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