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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养老保险缴纳的问题

1、 Q: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如何发放?
      A: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2、 Q:被保险人采用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Q: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是指什么?
       A: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城镇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4、 Q: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应如何计算?
       A: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按照实际缴费年度计算。
 
 5、 Q:哪些企业需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A: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6、 Q:职工在哪些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A: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 Q:职业病工伤认定需在什么时间申请?
       A: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8、 Q: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应怎么办?
       A: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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