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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及工伤认定的问题

1、 Q: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谁负担?
      A: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 Q: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多长时间可收到工伤认定的决定?
      A: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 Q:职工在哪种情况下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A: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 Q: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级?
      A: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5、 Q: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几个等级?
       A: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6、 Q:劳动能力鉴定可由谁提出申请?
       A: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7、 Q: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
       A: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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