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涉及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A: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税率为0。
2、Q:适用出口免抵退税办法的情形有?
A:1.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
2.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列名生产企业(税法对具体范围有规定)出口非自产货物。
3、Q:适用出口免退税办法的情形有?
A: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4、Q:什么是出口退税率?
A: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5、Q:企业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的货物及劳务有哪些?
A:(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