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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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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公司名称的问题

1、Q:办理工商注册时,如果企业经营场所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怎么办?
    A:房屋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提交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2、Q: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哪些经营活动?
    A: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维修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业。
 
3、Q:那些企业是需要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企业名称的?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       不含行政区划的。
 
4、Q:企业的名称中可带有“中国”的字样吗?
    A: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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