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请问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A: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 Q: 请问试用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A: 适用。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 Q: 请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内容?
A: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 Q: 请问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有何区别?
A: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同样受最低工资保障。
5. Q: 请问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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