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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国公司标准工时的问题

1.   Q: 请问目前我国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A: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2.   Q: 请问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加班法律上是否有限制?
      A: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Q: 请问用人单位安排员工超时加班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A: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4.   Q: 请问法律上对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A: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5.   Q: 请问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算加班吗?
      A: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加班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其中用人单位的安排,是认定加班的关键因素。如果是劳动者自愿性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并没有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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