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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育保险的问题

1、Q:骗取生育保险待遇应承担什么后果?
    A:《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2、Q: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
    A: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六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   (一)城镇老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三)城镇无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3、Q: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区县政府按照什么标准给予补助?
     A: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七条 区县政府按照每人每年4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残疾人员补助从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
 
4、Q: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自什么时间起可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A: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缴费一年以上且继续连续缴费的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视为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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