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税局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申报指引 深前海 [2013 ] 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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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前海纳税人进行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现将操作流程明确如下:
一、操作流程
二、优惠申报
登陆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界面,自行填写《前海税收优惠申报表》。
优惠申报无法完成的,备齐以下资料前往前海地税局咨询办理:
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前海优惠目录的情况说明;
2.近1个月(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3.企业房地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前海商业秘书公司托管协议。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1.季度预缴。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申报缴款-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在“减免所得税额§中填报“实际利润额§*10%。
2.年度汇算清缴。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申报缴款-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0%的数额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中第38行(具体以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为准)。 本指引自2014年7月起执行,具体由前海地税局(筹备)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