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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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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在自贸区设立各种公司的问题

1.    Q: 请问在自贸区内设立的外资企业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资质是否和区外有差别?
       A: 根据《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降低投资准入门坎的规定包括放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资质的条件,取消外国投资者需具备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要求。
 
2.    Q: 请问外国投资者是否可以投资设立典当企业?
       A: 根据《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典当企业,设立条件、监督管理与内资典当企业保持一致,参照《典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    Q: 请问在自贸区外国投资者是否可以设立独资企业从事加油站的建设、经营,分店数量是否有限制?
      A: 根据《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允许外国投资者以独资形式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企业,从事加油站的建设、经营,不受门店数量的限制。
 
4.    Q: 请问自贸区管理机构对融资租赁行业是否有管理和审批权限?
       A: 根据《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依照法定程序,将省级商务部门外商投资、对外投资、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管理权限委托给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 
 
5.    Q: 请问自贸区对融资租赁行业有何支持?
       A: 根据《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加大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设立项目公司经营大型设备、成套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并开展境内外租赁业务。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与现行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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