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请问注册海外公司有什么优势? A: 1、离岸公司使用方便快捷,管理顺畅,利用“来源地征税”免税原则合理避税; 2、开设离岸帐户或境外帐户,方便自由收汇, 3、离岸公司可作为接单平台,操作中通过单据处理,隔绝大陆进出口代理公司和海外客人联系,保护客人信息; 4、通过离岸公司为产品申请国内涉外商标,提高品牌形象; 5、通过离岸公司为产品申请外国商标,打开海外市场,保护产品品牌权益; 6、通过离岸公司为引进的外国产品申请商标,拥有独立的注册地产品市场和权利; 7、离岸公司可以使烦琐的海外投资过程变得简单而合法,并且得到严密的资料保密, 8、离岸公司可以让您并购海外企业的战略计划变得现实,以及保密效果; 9、实现海外上市,例如美国的纳斯达克,新加坡赛斯达克,香港创业板针对小型资本融入活动,可以让您融到的海外个人资本或其他游动资本顺利到位,为您的企业发展实现传略发展;离岸公司管理方便,经营范围宽松,有完善的英美公司法典作为基础; 10、离岸公司的维护费用相对较少,并不须浪费过多人力物力资源
2、Q: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如何办理公证认证? A: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 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 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 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 馆认证。香港或澳门企业提交的证明应当由香港或澳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 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台湾地 区投资者的证明应当按照协议依法提供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Q:什么是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A: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是指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内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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