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股份有限公司原定资本总额还没全部发行,可不可以先修订章程提高资本总额? A:不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需先将原定的股份总数全数发行后,才能变更章程增加资本。
2、Q: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合并,其合并后存续或设立之公司,可否为有限公司? A: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合并,其合并存续或设立之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限。
3、Q:如果想要退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是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A:因为有限公司没有退股之规定,如果要退出,除了可以将出资额转让外,还可以选择以抛弃出资额的方式退出,就可以不用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必须要向公司声明抛弃所持有的出资额,公司在接收到股东抛弃之意思表示完成后,就要来办理减资变更登记。
4、Q:章程里面可不可以另订选举董事、监察人的方法? A:不可以,因为现在公司法修正后已经规定,董事及监察人的选任是强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所以不可以在章程另订。
Q:董事以视讯方式开会,但开会地点没有董事出席,可以吗?签到簿应如何签署? A:可以的,董事以视讯方式参与董事会,视为亲自出席,毋须于董事会签到簿签名,仅记载视频会议即可。 股东可扣抵税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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