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设立登记时,有关公司地址应备文件-房屋完税税单,现行实务上可以用房 屋税缴款书来代替? A1:房屋税单的确不以完税为前提,公司须检附最近一期房屋税单,或可用所有权状、建物誊本复印件来代替
Q2:公司登记案件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会计师同一人吗? A2:会计师与代理人不需要为同一人。
Q3:会计师上传资本额查核报告书是否有违反资本额查核办法的资本额查核报告书须装订成册的规定? A3:会计师资本额查核报告书暨其附件如为单一档案,并经会计师及负责人签章并上传后,视为装订成册。
Q4:健保局可否在公司设立时自动成立投保单位? A4:有些单位在成立时尚未雇用员工,且负责人可能以其他适法身分在其它单位投保,不一定在该单位投保,故无法在设立时自动成立投保单位。
Q5:设立登记公司先登记营业项目,还是先找营业地点 ? A5:营业地点与其营业项目是有关的,因为有些地点不可经营某些营业项,所以可以同时提供营业项目及营业地点,方可判断是否适合。
Q6: 公司有什么情况不能发行无担保公司债? A6: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发行无担保公司债: 一、对于前已发行之公司债或其他债务,曾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之事实已了结,自了结之日起三年内。 二、最近三年或开业不及三年之开业年度课税后之平均净利,未达原定发行之公司债,应负担年息总额之百分之一百五十。
Q7: 什么是公司债? A7: 公司债券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Q8: 什么是无担保公司债? A8: 所谓无担保公司债是指发债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单凭上市公司信用发行债券,风险完全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有担保公司债”的对称。这种债券又称为信用债券。。
Q9: 公司债之总额有上限吗? A9: 公司债之总额,不得逾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及无形资产后之余额。无担保公司债之总额,不得逾前项余额二分之一。
Q10: 要如何发行公司债呢? A10: 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后,得募集公司债;但须将募集公司债之原因及有关事项报告股东会。前项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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