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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价税的问题

Q1:无偿供公共使用的土地如何课征地价税?
A1:无偿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且不属于建照房屋应保留之法空地部分,经
查明属实者,在使用期间内,可以免征地价税。


Q2:私设巷道是否可以由地方税稽征机关主动办理减免地价税?
A2:由于地方税稽征机关没有私设巷道土地所有权人表示愿意无偿提供使用的
数据,所以没有办法主动减免地价税,而仍须由土地所有权人提出申请,
再凭以办理减免。


Q3:我和邻居的房屋土地大小差不多,为什么地价税相差4、5倍?
A3:地价税有一般用地税率和自用住宅用地税率的区别。一般用地基本税率为
千分之十,随着土地所有权人在同一县市土地地价总额高低,适用税率会
从千分之十到千分之五十五累进课征。至于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则一律适用
千分之二课征,税率低且不累进,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价税
税率相差达4倍以上。


Q4:自己住的房子已经按住家用税率课征房屋税,土地是否不用再申请就可以
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A4:房子按住家用税率课征房屋税的依据是房屋税条例,而自用住宅用地税率
课征地价税的依据是土地税法,两者所依据的法律,及适用条件都不同,
所以房子已经按住家用税率课征房屋税,土地还是需要再提出申请,才可
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Q5:请问那些人可以作为地价税的纳税义务人?
A5:因土地可分为公有及私有,所以地价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
    (1)私有土地
(a)土地所有权人。
(b)设有典权土地,为典权人。
(c)承领土地,为承领人。
(d)承垦土地,为耕作权人。
(e)土地所有权属公同共有,且有选任管理人,为管理人。土地所有权属
分别共有,共有人各按其应有部分为纳税义务人。
(f)土地为信托财产,为受托人。
(2)公有土地为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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