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请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A: 根据《合同法》规定,除了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即时清洁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以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2. Q: 请问书面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A: 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传统的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现代化的书面形式。
3. Q: 请问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A: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订立如下免责条款该条款应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4. Q: 请问哪些合同的订立是无效的?
A: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Q: 请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A: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3)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