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章程应否订明员工分配红利之成数? A: 章程应订明员工分配红利之成数。
Q: 公司章程如何订定盈余分配? A:公司章程所订盈余分配合计应为百分之百。
Q: 营业项目概括条款(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务)是否需经经济部预查? A: 概括条款为营业项目表达方式之一,与新增营业项目一样需经经济部预查并登载于公司登记表及章程上。
Q: 公司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若原公司登记印鉴已遗失,公司得否仅盖具新公司名称印鉴提出申请? A: 公司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若原公司登记印鉴已遗失,可由代表公司之负责人于申请书盖新公司名称之印鉴,并检具原公司印鉴遗失保证书提出申请,无须再盖旧公司名称印章。
Q: 公司之登记,委托会计师代理申请者,其资本额之查核签证如为同一会计师时,申请文件使用之会计师章是否应统一? A: 同一份申请文件内,申请书、委托书及会计师查核报告书均应盖具相同之会计师印鉴章。
Q: 大陆商在台设立办事处需要经过投审会的核准吗? A: 需要,核准后才可汇入资金,并向经济部办理设立登记
Q: 大陆商在台设立办事处,公证文件需至哪里公证? A: 大陆地区之公证处公证即可
Q: 大陆商在台设立办事处,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若已离职或经公司解任要向经济部报备吗? A: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若已离职或经公司解任,公司若迟不改派,经主管机关限期改派后,届期仍不改派者,主管机关将废止其许可
Q: 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经主管机关许可及分公司设立登记后,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若有变更要在几天内办变更登记? A: 应于变更后30日(文书须经公证者,自公证日起计)内向主管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或登记
Q: 设立办事处需要政府规费吗? A: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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